內政部109年5月22日台內地字第10902624265號公告
主旨:公告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及其處理期限、實施或試辦日期。
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3條第4項及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作業要點第3點。
公告事項:
一、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如下,其中第1項至第7項自109年7月1日起實施,第8項至第10項自109年7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試辦1年:
(一)住址變更登記。
(二)更名登記(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
(三)書狀換給登記(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
(四)門牌整編登記。
(五)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
(六)預告登記。
(七)塗銷預告登記。
(八)拍賣登記(不包括權利人或義務人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
(九)抵押權塗銷登記(以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十)抵押權設定、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以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二、前揭登記項目之處理期限如附表 (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處理期限表) 。
金典地政士(代書)事務所
公正 誠信 專業
您值得信賴的不動產顧問
♛國家考試合格、最優質團隊♛
☛林秀銘 地政士0930-976978
☛曾麗娟 地政士0930-976998
店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318號
服務專線:(03)5558899
傳真:(03)555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