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購置台灣「不動產」相關知識
一、台灣不動產投資置產概說
(一) 台灣環境(Situation of Investment)
1.環境優良→台灣人民勤奮、熱情、友善;台灣與香港之生活方式、人文氣息相同,雙邊關係良好。
2.生活便利→台灣交通發達-機場、高鐵、捷運、公車及台鐵等交通設施便捷,生活環境優與公共設施便利,治安、保全、醫療及福利…等優異。
3.需求率高→台灣不動產供需市場正常,深為國際人士所青睞,尤其是北部都會區需求量大而投報率高。
(二) 首選城市與受歡迎物件(Top Chioce of Cities and Popular Real Estate)
1.台北市→-首都暨經貿中心,為政治、金融、商業、學術、文化、觀光及交通等樞紐,(最佳宜居城市,與世界接軌,全球生活便利性城市指標)。
2.新北市-為台北副都心,開發速度最快,與首都環境同(生活便利而增值力強)。
3.桃園市-於2015年升格為直轄市,規畫完善為台灣首要國際國際機場,且是未來經濟、貿易、文化及航空城市,(增值力強而未來潛力雄厚)。
受歡迎物件→為台灣北部主要區域高租金報酬收益之套房及二房產品(少子化之影響),小家庭二房及三房(一般民眾自住房購置重點)。
(三) 房價修正下修(Housing Price )
1.房價下修→依全球房地產指南(Global Property Guid)指出,由於台灣之不動產加重稅,加上經濟發展遲緩,金三年來全台房價每年以百分之五至十的幅度向下修正。
2.北台灣空屋率低→「低度使用住宅及新建餘屋資訊統計」,台北市空屋率及新北市為全台空置率最低區域,且新成屋或地段優良的房屋需求較為強勁,而空置率較低。
二、買房面積與價格之換算
(一) 面積換算
台灣是以「坪」作為計算土地面積的單位,1坪約為35.58平方呎,如果反過來算的話就是1平方呎約為0.028坪
例如:30坪乘以35.58= 1067.4呎
(二) 權狀登記面積標示
建物登記謄本中,建物標示部所載明的建物面積,在建物登記謄本上面積的計算單位為「平方公尺」,乘上10.76就可換算為室內面積幾平方呎。
而建物面積包括三個部份:
1.主建物:
即室內面積,只要找出總面積這個欄位再乘上10.76就可換算為室內面積幾平方呎。
2.附屬建物:
自1996年6月4日『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登記附屬建物面積只有陽台、雨遮、屋簷三種。2017年以後只有陽台可登記面積,同樣的將附屬建物分別加總再乘上10.76就可換算為附屬建物的平方呎。
3.共有部份:
公設面積的計算方式,首先依照建號將公設面積乘上權力範圍,分別計算後再全部加總(常見的公設可能有1個、2個或是更多)就可以了。而2005年7月1日新制的建築法規正式上路,內容強化了消防安全設備的規範,導致公設比通常會在30%左右,部份甚至超過40%,換言之在台灣買一間30坪的房子,通常會有1/3以上屬於公共設施面積。
『公設比』,在台灣買房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就是港人所說的『建築面積』,也就是公共設施占建物總坪數的比率。
(三) 貨幣
港幣換台幣 乘上 3.9
三、台灣不動產相關稅費
(一) 購入時(Buyer)
台灣購入時相關稅費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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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印花稅 |
說明: 1. 印花稅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現值(千分之一)收取 2. 契稅以房屋標準價格(百分之六)收取 3. 登記費以土地申報地價及房屋現值(千分之一)收取 4. 無消費稅 5. 公共基金第一次興(新)建收取 |
2 |
契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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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登記規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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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營業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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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基金 |
(二) 持有時(Owner)
台灣持有時相關稅費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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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稅 |
說明: 1. 房屋稅及地價稅每年一次以房屋現值及地價總額(申報地價)收取 2. 如有出租:租賃所得稅 3. 公共基金併同管理費收取(以每坪計算) |
2 |
地價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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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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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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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理費 |
(三) 出售時(Seller)
台灣出售時相關稅費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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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產交易所得稅(讓渡所得稅) |
說明:: 1.財產交易所得2016年起採房地合一利得(新制) 2.土地增值稅(按土地漲價總數額)漲價部分累進稅率 |
四、購買所需文件
外國人在臺取得不動產係依土地法第17條至第20條及「外國人在我國取得土地權利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辦理。
例如:(1)外國人應提出護照或中華民國居留證。
(2)香港居民必須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且除了可持有英國國民(海
外)護照或香港護照外,不得持有其他地區或國家之旅行證照
(3)港人來台買房須知-申請統一編號
Step1:
持有效的特區護照、台灣移民署所頒發的入出境許可證 (簡稱入台證)和香港身分證 (連影印本各一份,辦事處內亦有付費影印機)。
Step2:
在入境隔日即可親臨移民署辦理,花不到10分鐘的時間填寫申請表便可馬上拿到。在全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皆可辦理,相關資訊都可以在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immigration.gov.tw/welcome.htm)上查到。台北的辦事處在台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直接由小南門捷運站2號出口走過去即可。
申請統一編號
◎外國人購置不動產需檢附下列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辦理: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權利人及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
例如:(1)外國人應提出護照或中華民國居留證。
(2)香港居民必須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且除了可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外,不得持有其他地區或國家之旅行證照
3.買賣移轉契約書。
4.繳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如土地增值稅或契稅)。
5.互惠證明文件(已列入互惠國家一覽表則免附)。
6.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如屬非都市土地者免檢附)。
7.土地所有權狀。
8.授權書(如本人不能親自申請,須加附授權書)。
9.其他經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